昭和三年三月一日告示第百四號ヲ以テ告示シタル府縣道路線中平潟塙線ヲ左記ノ通變更シ新ニ府縣道トナル區間ニ付テハ昭和十八年十二月十五日現在ノ構造ニ依リ供用ヲ開始シ不用ニ歸シタル道路及其ノ附屬物ハ供用ヲ廢止ス
昭和十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茨城縣知事 古井 喜實
番號 | 路線名 | 法第十一條 該當番號 |
認定路線起點終點 | 重要ナル經過地 | 他ノ道路ニ屬スル區間、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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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二一八 |
平潟塙線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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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二一八 |
平潟塙線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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